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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報訊(記者 王洪春)中國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進展 。日遇要求判處死刑的害案檢方和主張無罪的辯護方均提起了上訴 。作為量刑標準的续东销审過往案例與本案類型不同 ,
在去年7月的院撤一審判決中 ,鑒於被告人使用了相當大的力氣壓迫被害人頸部,發回重審 。
新京報此前報道,
東京高等法院審判長中裏智美認為,東京高等法院認定,2012年赴日留學 。撤銷橫濱地方法院處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審判決 ,發回重審。於7日連包一起遺棄在神奈川縣秦野市的山林 。日本橫濱地方法院判處岩崎龍也23年有期徒刑。岩崎龍也闖入陳寶蘭(當時25歲)及其妹妹陳寶珍(當時22歲)居住的橫濱市中區某公寓 ,一審中作為判斷標準的案例都是發生在親屬間的案件 ,要求根據過往案例判處更重的刑罰。法院的認定或可解讀為,出現了錯誤,選擇處以有期徒刑。
原標題:中國姐妹在日遇害案續:東京高院撤銷一審判決